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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教资培训哪家专业_综合素质怎么备考

      2022-12-11 15:55:42发布,长期有效,13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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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高邮
    • 地址:高邮通湖路203号水榭华庭5楼上元教育(红房子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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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资综合素质科目难点: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如何区分?
    一、考点详解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概念可知,行政处分是针对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而言的,行政处罚则是针对机关外部人员而言的,比如社会人员行为不当。
    二、小试牛刀
    1.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
    C.撤销教师资格
    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 )。
    A.民事处分
    B.民事处罚
    C. 行政处分
    D. 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应的是行政处分,想必不用相关法条,理清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也能做出来啦。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搜巴巴】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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